2019年12月20日,市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大会,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八个支部书记作了述职报告,述职报告结束后,对支部书记进行了测评。会议充分肯定了各党支部书记工作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希望。
市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机关党委书记苏文革受市院党组书记、检察张世荣长委托,对下一步党建工作提出三条要求。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政治定力
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对检察机关党员干警的根本要求。全体党员、特别是各党支部书记要牢固树立政治机关的意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党支部建设的首要任务,作为支部党建的核心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坚定“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政治标准,不折不扣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把意识形态工作同党建工作有机结合,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原则,及时传递检察正能量,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二、坚持党建业务融合,找准工作定位
张世荣检察长强调,党的建设工作必须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如果只是就党建抓党建,党的建设工作就难以抓实,也难以抓好。各党支部书记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指挥员”,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按照市委党建工作“四句话”要求,践行张世荣检察长提出的“机关党建工作要与检察工作目标一致、部署统一、进程同步”工作思路,将服务中心作为根本要求和任务贯穿党建工作始终。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突出政治功能,打造检察机关党建的独特品牌和亮点。要落实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找准党建业务融合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结合检察能和部门工作任务,用检察业务工作丰富党建工作的内容和形式,以党建工作为我市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和强大动力。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益诉讼、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大任务中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具体检察工作中检验政治建设成效。
三、坚持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锻造坚强有力党组织
教育管理监督党员是党章赋予党支部的职能职责,要以提升党支部组织力为目标,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核心,切实加强对每一名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要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学用新思想融入日常、融入业务、融入内心,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强化纪律意识,抓好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根本行为准则。要发挥党支部有效监督作用,延伸党内监督触角,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落实好管党治党的“最后一公里”责任。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通过谈心谈话、走访慰问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警的思想动态以及身体、生活和家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加大帮扶力度,体现党的关怀和组织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