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三等功 刘李娜
个人信息
姓名:刘李娜
单位:阳城县人民检察院
职务: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荣誉:记个人三等功
先进事迹
牢固树立“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院党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扎实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推动了民行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0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
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检察官的职业道德,公正执法、文明办案,不断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和检察业务的学习,提高了政治站位,提升了自己的思想觉悟。
02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坚持把保障和服务民生作为民事检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共协助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5件。其中办理的王某某抚养费纠纷支持起诉案被市院评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十大典型案例。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推社会和谐稳定,协助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4件,协助办理的阳城县某养鸡场非法占地非诉执行监督案入选山西行政检察十大典型案例。
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紧盯损害“两益”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职,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协助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4件,切实守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家门口”“脚底下”的安全。
03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廉洁奉公意识
始终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通过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使自己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是非分明、作风扎实。能够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重、自律、自警、自省,能够把心思用在工作上,严于律己、洁身自爱,努力为检察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