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四项措施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4月13日下午,晋城市检察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传达了4月13日全市党政联席会议精神和市纪委有关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五条禁令”》《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改进工作作风“十个严禁”》《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干警请销假制度》《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值班制度》等相关规定,通报了近期的泄密事件和案例。张润才检察长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从四个方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一是认清当前形势,提高思想认识。要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坚决摒弃特权思想,切实提高对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保密纪律,不断增强自警、自醒、自律的意识和能力,坚决做到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触碰“高压线”。
二是加强制度学习,严明纪律内容。政治部要开展为期一周的纪律禁令专项学习活动,将高检院、省院、市委和市院有关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列为主要学习内容。学习结束后要组织闭卷考试,做到人人参加学习、人人参加考试、人人确保通过。
三是加强日常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全体干警要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和廉洁从检各项规定,严禁有损检察机关形象行为的发生。政治部要加强对干警上下班、值班和请销假的管理,加强对各部门考勤情况的汇总、备查。市管干部除特殊情况外,一律在岗,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四是落实两个责任,严格督促检查。政治部、监察处要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干警迟到早退、工作懒散松、值班不在岗等违规违纪情况,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同时,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双学双严”活动,建立干警自查、相互帮查、上下协查的检查网络,深刻查找在制度执行、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