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0日,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张育霞故意伤害一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世荣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担任本案审判长。
在审查起诉阶段,张世荣检察长认真审阅了案卷资料,详细了解案发经过,对证据材料进行了全面分析,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当面听取了辩护律师、被害人近亲属意见;亲自制订了讯问提纲、举证预案,撰写了公诉意见,为庭审做充分准备。
在庭审过程中,张世荣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围绕起诉书中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讯问,以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出示了全案证据。进入法庭辩论之后,张世荣检察长依法发表公诉意见,对辩护人提出的从轻处罚的意见,结合案件证据从罪责刑相适应的角度进行了条理清晰、有理有据的论辩;还当庭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劝导被告人汲取教训,积极改造。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有序、指控犯罪有力,被告人当庭认罪悔过。
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全程直播。(供稿人:检察事务部 靳 晶)
审 签:王 昊 编 校:靳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