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5日,晋城市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及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上线,实现了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查询。市检察院于8月16日通过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公众通报了系统运行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录方式
申请人有两种登录方式,一是登录晋城市人民检察院网站,点击“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链接进入查询页面;二是登录晋城市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及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sxjcjcy.gov.cn:8088/)办理查询。
二、查询结果取得方式及办理时间
检察机关自收到互联网查询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上传查询结果,之后申请人可自行打印结果告知函。申请人登录查询平台,点击“进度查询”,输入查询码后就可以自行打印PDF格式的告知函。我院优先办理互联网查询,同时依然受理现场查询,现场查询将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在受理查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查询单位和个人。”
三、自行打印查询告知函效力
网上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与在检察机关现场打印的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扫描告知函左上角的二维码可以验证告知函的真伪。
目前,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陵川县人民检察院已开通互联网查询,其他县(市)人民检察院将于近期开通互联网查询。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