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工作报告_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检察院
首页 本院动态 领导简介 检察业务 队伍建设 检察视频 检察理论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中国检察听证网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2015年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5-02-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2 13日在晋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润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服务晋城改革发展

发挥批捕、起诉、控申等职能作用,为晋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积极参与平安晋城建设。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7551053人,提起公诉15122043人。积极参加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起诉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案件117人,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性犯罪案件242327人,起诉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404512人。全面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犯罪及初犯、偶犯、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等依法慎捕慎诉,不批捕146人,不起诉14人。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9人;对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全部予以封存;积极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推动并配合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公共资源出让、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依法办理商业贿赂犯罪7人。加大惩治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力度,在招标投标、资金管理、质量监管等环节查办职务犯罪24人。依法惩治合同诈骗、非法集资和传销等严重经济犯罪,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11人。坚决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和内外资企业。

认真开展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一是大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两级院均成立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领导小组,出台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思路,强化了工作措施。二是充实了信访队伍,将新提拔干部、初任检察官统一纳入接访大名单,增强了信访工作的力量,提高了干警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三是变上访为下访。在坚持检察长接待日的基础上,开展带案接访、现场接访和上门接访,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市检察院继续保持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从净化政治生态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8092人,同比分别上升48.1%8.2%;其中立案侦查大案60件、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5件,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9人,为历年之最;积极查办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234人。通过办案追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5709.1万余元。先后立案查办了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丁李伟,市中级法院原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正处级审判员刘贵宝,高平市委原常委、纪委书记张俊明,陵川县委原常委、组织部长郭龙龙等人贪污受贿案件以及兰花能源集运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武新福等人贪污窝案和农机系统受贿窝案。

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打击力度。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犯罪2025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2件,要案1人。“3.1”岩后隧道事故发生后,全市检察机关抽调精干力量参加由高检院组织的检察机关专案组,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共立案侦查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11人。其中查处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4人。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两级检察院均成立了职务犯罪预防宣讲团,向有关单位宣讲225次,受教育人数两万余人。开展预防调查82次,进行案例分析56次,向发案单位和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54件。开展行贿犯罪档案联网查询7039次,有11家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被禁止市场准入。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十百千”活动,组织两级院112名检察干警深入71项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和338项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开展点对点的预防服务,保障了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市委书记张九萍对市检察院报送的《晋城市招投标环节职务犯罪专项预防调查报告》和《对遏制招投标环节腐败乱象的改革建议》作了重要批示。

三、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坚持把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作为监督重点。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7件,监督立案1942人;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55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7人,公安机关立案55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纠正漏捕9人;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纠正漏诉24人,纠正漏罪52起;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16件,支持抗诉8件,法院对抗诉案件发回重审8件,改判7人;纠正侦查违法53件,纠正审判违法12件。受理刑事申诉案件8件,决定立案复查6件,抗诉成功1件。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对社区矫正活动中存在的法律手续不健全、判决执行交付脱节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376件,已纠正375件,推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向决定或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检察意见25人次,监督收监20人,针对监管改造场所违法情况提出并书面纠正474件次。全省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市检察院作了经验介绍。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构建了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检察一体化办案模式,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办案效率和质量。提出民事行政抗诉案件1件,提请抗诉9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3件,提出再审建议5件,终止审查7件。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并提出检察建议17件,全部被采纳。加大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支持起诉工作力度,支持起诉31件,被法院采纳24件。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共审查48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47人。对盲聋哑、精神病人、未成年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犯罪嫌疑人,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24件。根据辩护人提出的要求,听取其意见165件。接待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申请210次。对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就阻碍其行使诉讼权利提出的申诉和控告,通知有关单位纠正27件。

四、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或汇报工作21次;认真落实市县两级院领导联系省、市人大代表工作制度,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40余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16次,虚心听取加强或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编发《网络舆情快报》3期,主动回应和处置涉检舆情。

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对讯问全过程实施不间断监督。深化案件集中管理,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软件,严把案件入口关和出口关,审核各类法律文书10068件,对办案期限即将届满的案件预警156次,监管涉案财物242741笔,实现了对所有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

认真落实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制作了《人民监督员工作指南》,组织人民监督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列席法庭旁听开庭等活动。坚持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相关文件、信息简报等及时向人民监督员发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执法检查、案件听证、信访接待等活动,监督七类案件或事项”22人。

五、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开展专项活动为载体,不断强化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

扎实开展专项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整改四风问题。市检察院全面梳理各方面意见建议,制定了20项整改措施,对群众和干警反映的12个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深入推进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在认真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积极整改,明确提出了加大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规范检察权运行等5个方面的落实措施。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专项整治活动,围绕6个方面30项具体问题,着力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文明、不严格、不规范、不廉洁等问题,促进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以落实两个责任为契机,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和细化了两级院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精神、高检院八小时外检察人员行为禁令和省检察院十个严禁要求,认真解决队伍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举办廉政大讲堂,健全干警廉政档案,加强检务督察,发《检务督察专报》13期,进行明查暗访57次,强化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廉政大讲堂先后被中国反腐倡廉网、黄河新闻网、晋城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道。《太行日报》对市检察院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作了专题报道。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岗位练兵、全员培训和领导干部素能培训,全面提高检察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邀请高检院专家为全市检察干警授课,开展全市司法警察大练兵活动。加快推进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培训,鼓励支持干警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共组织干警参加培训600余人次。大力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和检察宣传,共在国家级媒体发表文章71篇,在省级媒体发表83篇,在市级媒体发表92篇。

大力实施阳光检察工程。 一是积极搭建阳光检察平台。整合部门资源,建成了集法律咨询、控告申诉、信访接待、律师阅卷、检察长接待为一体的检务接待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建成阳光检察网站和“两微一端”公众平台,实现了人民群众与检察机关的实时互动。二是扎实推进案件信息公开。按照夯实公开基础、确定公开原则、畅通公开渠道三步走的工作思路,完成了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线工作。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57条,重要案件信息14篇,公开法律文书20份。三是健全落实执法公开制度。在阳光检察网站和多媒体触摸查询屏上设置检察业务查询权利义务告知案件信息查询等栏目,全面公开办案流程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

持续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落实上级院联系指导基层院、上级院领导参加下级院党组民主生活会、下级院检察长向上级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等规定,全面加强对基层检察院工作的领导。大力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全市两级院在全省率先通过了国家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测评。驻所检察室全部建成高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扎实开展争创职业道德模范活动,市检察院被省文明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并被推荐为全国文明单位候选单位。

各位代表,2014年检察工作取得的这些成绩,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结果,也是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还不够大,预防职务犯罪的形式还比较单一;三是少数干警存在就案办案、执法简单化现象,与新形势下的履职要求还不相适应;四是队伍自身建设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仍然存在;五是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主体责任上的力度还不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晋城建市三十周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坚持五抓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检察队伍建设,为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持续推进我市一争三快两率先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这一思路,我们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力推动法治晋城和平安晋城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场经济秩序等严重危害社会大局稳定的刑事犯罪,依法治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等重点问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完善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纠正制度,督促纠正行政人员乱作为、不作为等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二是着力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净化政治生态为目标,以零容忍的态度,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突出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办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集中查处涉农、煤焦、金融、国土资源、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行业的职务犯罪,有效遏制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方向,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三是着力提升诉讼监督水平。围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强化司法规范,提升监督能力。全面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司法不公突出问题,严惩司法腐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着力强化自身监督制约。积极顺应司法改革的要求,推行首办责任制,建立和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切实增强办案责任感。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把人大、政协对检察工作的各项监督落到实处。深入推进阳光检察工作,建立法律文书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工作机制。

五是着力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加强检务督察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检察业务培训,完善人才引进机制,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检察宣传工作,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检察工作,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常态,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决议,振奋精神,奋发进取,为深化改革、依法治市和晋城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相关术语说明]

 

1、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是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建立的一项司法制度。刑法275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给予封存”,其目的在于使未成年罪犯经过教育挽救后更好地回归社会。

2、“三机关一部门”:指“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

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有效遏制贿赂犯罪,促进诚信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采取的统一建立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录入行贿犯罪信息,向社会提供查询。

4、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新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的一项保护人权制度,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给予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5、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指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在侦查部门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对讯问全过程实施不间断的录音、录像。通过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再现讯问过程,既有利于及时全面固定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也有利于强化对讯问活动的监督,有效防止刑讯逼供等违法讯问行为的发生。

6、“七类案件或事项”:是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七类案件或事项实施监督:(一)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二)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三)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者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四)拟撤销案件的;(五)拟不起诉的;(六)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七)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

7、廉政大讲堂:是市检察院2014年推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举措。为推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由院领导、中层干部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人人上台讲廉政、促廉政。

8、“五抓”工作思路:2005年起市检察院党组提出并确立的“抓服务、促发展;抓办案、保稳定;抓监督、护公正;抓预防、求和谐;抓队伍、树形象”的工作思路。

 

检察要闻  
最高检发布《生态环境和资源...
一图读懂2023年最高检工作报告
晋城李某某贪污抗诉案成功入选!
最高检发布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从严惩治行贿犯罪!最高检又有新动作
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行贿犯罪案件...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就检察机关...
最高检发布5件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
本院动态  
权益岗在行动:向校园欺凌说“不” ...
【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日】维护国家安...
吹响政治轮训集结号 奏出走在前列最...
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举办首期《晋城检...
深剖析 强落实 再发力
“检察官教检察官”大讲堂上新啦!
【狠抓落实】释疑解惑 凝聚共识 形...
锚定目标 笃行实干——全市检察侦查...
检察视频  
【晋城暖阳未检品牌宣传片发布
【晋城暖阳未检品牌宣传片发布
张兆星:坚持公益守护 源自内心热爱
张兆星:坚持公益守护 源自内心热爱
高彩霞:是权力,更是责任
高彩霞:是权力,更是责任
微视频:解铃
微视频:解铃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晋城市迎宾路219号 邮编:048000 电话:0356-2060086
   效能投诉电话:03562060090  电子邮箱:jcsrmjcyzzb@163.com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晋城微信公众号 晋城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