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2、领导县(市、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确定全市检察工作重点、部署全市检察工作任务。
3、对危害国家安全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4、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它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5、对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对侦查和审判工作进行监督。
6、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依法对全市有影响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实行法律监督。
8、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9、对全市各级审判机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提请省人民检察院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10、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检举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11、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预防措施;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12、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技术信息工作;依法开展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13、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它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市有关部门管理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负责全市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4、协同市委主管部门管理、考核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协同县(市、区)党委管理和考核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任免;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不批准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建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
15、开展检察理论研究,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
16、管理市人民检察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17、管理市人民检察院的机关干部。
18、领导全市检察系统司法警察工作。
19、负责其它应当由是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基本情况
我院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治部(下设干部处、宣教处、综合处)、侦查监督处、公诉处、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处、反贪污贿赂局(下设侦查一处、侦查二处、综合指导处)、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处、法警支队、行政装备处、监察处、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18个部门。我院下辖六个基层院,分别是城区检察院、泽州县检察院、高平市检察院、阳城县检察院、陵川县检察院和沁水县检察院。
二、晋城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表
表一、晋城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项目
|
2014年预算
|
项目
|
2014年合计
|
当年资金安排
|
上年结转
|
一、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
2558.9
|
一、公共安全
|
2759.6
|
2365.37
|
394.23
|
二、政府性基金
|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
129.18
|
129.18
|
|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资金
|
|
三、住房保障支出
|
64.35
|
64.35
|
|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
|
|
|
|
|
五、其它资金
|
|
|
|
|
|
六、收回单位结余资金
|
|
|
|
|
|
本年收入合计
|
2558.9
|
|
|
|
|
上年结转
|
394.23
|
|
|
|
|
收入合计
|
2953.13
|
支出合计
|
2953.13
|
2558.9
|
394.23
|
表二、晋城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一、公共安全
|
2759.6
|
1102.37
|
1657.23
|
检察
|
2759.6
|
1102.37
|
1657.23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
129.18
|
129.18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29.18
|
129.18
|
|
三、住房保障支出
|
64.35
|
64.35
|
|
住房公积金
|
64.35
|
64.35
|
|
合计
|
2953.13
|
1295.9
|
1657.23
|
备注:本表财政拨款支出指部门年初预算中一般预算资金安排的支出
|
表三、晋城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金额
|
总 计
|
156.08
|
公务接待费
|
8.8
|
出国(境)费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47.28
|
三、晋城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晋城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资金2558.9万元,为市级财政经市人大批准后当年下达给市检察院的财政资金。
上年结转394.23万元,均为上年项目进度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1、基本支出129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2.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5.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8.55万元。基本支出系按2013年7月实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
2、项目支出1657.23万元,主要用于市检察院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检察业务支出。其中专项业务费1139.9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6.99万元);上年结转大型修缮8.02万元;大型购置509.2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99.2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