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四年“举报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市院各内设机构: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今年6月23日至27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第十六个“举报宣传周”活动。按照高检院的部署和省院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此次“举报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 宣传时间
活动时间为6月23日至27日。
二、 宣传主题
“依靠群众惩治职务犯罪,公开检务强化自身监督”。
三、 组织领导
市院成立“举报宣传周”活动领导组。
组 长:检察长张润才
副组长:常务副检察长张晓奎 分管副检察长王万虎
成 员:杨林、崔光正、李国社、段瑞敏、李九红、焦有栋、苗保旦、殷泉平、张生、李再明、车向党、梁晋旗、田永斌、牛保林、张彤太、李晋锋、刘文平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院控申处,办公室主任由车向党兼任。
四、 宣传内容
(一)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从严治党、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效,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尊法,进一步坚定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的信心。
(二)宣传检察机关查办、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重点。围绕今年检察工作,着重宣传检察机关开展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等专项工作;着重宣传检察机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期待,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情况,主要是在坚决惩治涉农、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以及垄断行业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加大对行贿犯罪、渎职侵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大对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追逃追赃力度,严查司法不公背后的司法腐败等方面采取的具体举措、取得的成效和典型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反腐败的力度和成效,提高人民群众与腐败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
(三)宣传检察机关推进检务公开的制度措施。宣传检察机关大力推进“阳光检察工程”,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检察新机制;宣传近年来“检察开放日”活动开展情况,促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与监督。
(四)宣传检察机关强化自身监督的制度措施。深入宣传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深入宣传检察机关查处自身存在的各类违纪违法特别是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执法不公、司法腐败案件的情况;让全社会看到检察机关从严治检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深入宣传12309举报网站“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举报专区”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通过网络、来信等方式反映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
(五)宣传举报工作制度与举报的方式方法。结合工作实际,宣传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举报体系以及举报线索的受理、管理、办理、答复等举报工作流程;结合典型案例,宣传实名举报答复、举报人保护、举报奖励与举报失实澄清等举报工作制度和实施情况;宣传具体的举报方式和注意事项等,一方面鼓励群众实名举报,调动广大群众的举报积极性,另一方面引导群众正确行使举报权利,依法依程序表达诉求,提高举报线索质量。
五、活动安排
(一)6月23日(星期一)
方案一: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市院党组副书记李永亮通报检察机关推进检务公开、强化自身监督的有关情况,通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和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基本情况。
时 间:下午3:00——3:30
主 持 人:分管副检察长王万虎
参加人员:驻市和本市各大新闻媒体、控申处全体、各部门负责人。
方案二:将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在《太行日报》、《晋城在线》等新闻媒体发布。在晋城移动、联通、电信发举报宣传短信。内容为:6月23日至27日是全国检察机关第十六个“举报宣传周”,主题是“依靠群众惩治职务犯罪,公开检务强化自身监督”,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共同构建和谐晋城。举报电话:0356-12309。举报邮箱:jcjcyjb@163.com传真:0356-2060737
(二)6月24日(星期二)
与城区、泽州县人民检察院设立联合举报宣传点,制作宣传版图、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受理控告、举报、申诉材料。市院参加人员:控申处全体、相关业务处室干警。
(三)6月25日(星期三)
检察长接待日。由张润才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与,受理群众控告、举报、申诉。
(四)6月26日、27日(星期四、星期五)
市院分管副检察长王万虎、市院控申处处长车向党走进乡村、企业、社区,向群众面对面开展宣传,接受群众咨询和当面举报。组织人员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员配合。“举报宣传周”活动在市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了以张润才检察长为组长、常务副检察长张晓奎、分管副检察长王万虎为副组长,控申、反贪、反渎、监所、预防、纪检监察和政治部宣教处等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由控申处牵头,具体负责此次活动有关事项的落实和协调工作。
(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1、设置宣传点、印制宣传资料、版面制作、手机短信宣传、检察长接待日安排由控申处负责落实;2、新闻发布会材料由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研究室提供,控申处负责整理落实;3、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由职务犯罪预防处负责落实;4、活动期间宣传报道由政治部宣教处统一负责,控申处提供材料;5、宣传活动期间影像资料由技术处负责落实;6、宣传活动所需经费及车辆保障由行政装备处负责落实。
(三)积极参与,确保效果。宣传活动前期准备工作务必于6月20日前完成,所有参加活动的处室要确定人员参加,积极配合,确保“举报宣传周”活动顺利进行。
2014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