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
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
工作座谈会精神 张润才检察长要求从五个方面
将专项整治活动引向深入
7月13日,晋城市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精神。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润才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世锋传达了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精神。
张润才检察长总结回顾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分析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两级检察院重视程度不一,各部门各条线重视程度不一,规定要求落实不够扎实,查摆问题力度不够等等,张润才检察长指出,全市检察干警必须进一步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各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督办和指导力度,从五个方面着手,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精神,推动全市检察机关专项整治活动向纵深发展。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开展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就是检察机关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就是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推动检察工作的总抓手。中央领导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孟建柱书记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中央政法各部门都要向高检院学习。高检院党组、曹建明检察长和省院党组都先后就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因此,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高检院和省院的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规范司法行为的主动性,让规范司法成为一种自觉和习惯,把规范司法的要求真正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特别是要更加注重办案基本素能的提升和法治思维方式的养成,以提升素质能力促进规范司法。
二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市院将活动领导组调整为,李永亮同志任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张政芳同志任副组长,负责问题查摆工作;郭世锋同志任副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姬金恒同志任副组长,负责督查工作。活动办公室组成人员不变。活动领导组要尽快将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本次会议精神传达至基层院和市院各业务处室,督促各基层院和市院各业务处室学习会议精神,分析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过硬措施,切实将专项整治工作推向深入。要定期听取汇报,定期开展督查,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全面掌握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要注意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哪些经验值得总结,有哪些地方搞的好,有哪些地方工作不到位,都要及时掌握,及时应对。
三要进一步坚持从严标准。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的要求,做到要求严、措施严,对上严、对下严,对事严、对人严,特别是对于活动开展不扎实的地方和部门,一定要以严肃的态度,责令其认真加以整改,必要时在全市范围内该通报的通报、该点名批评的点名批评,决不能留情面、做老好人。要以问题为导向,严格落实“五必征求”,看我们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全不全、广不广、深不深,对存在的问题必须高度敏感,以问题为导向,抓住不放,及时研究,及时解决。要严格转段标准,各县转段前要提出申请,对没有达到要求,重点问题没有摆出来的,查摆阶段不能过关,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保证实际效果。
四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院党组成员要严格执行包县督导制度和分管负责制,加强对基层院和所分管部门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帮助查找问题、搞好整改。要按照动员部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总结验收四个阶段的安排,努力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各项“规定动作”到位,准确把握每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严格按标准推进。尤其在“转段”的关键环节,要对活动要求严格把关,明确做什么、怎么做、达到什么样的目标,该提醒的提醒,该纠正的纠正,绝不能敷衍了事、降格以求。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部门及时提出改进意见,督促各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大家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开展调查研究,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纪律要求,绝不能触碰红线。
五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大专项整治工作社会宣传力度,对查摆整改取得的成效要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宣传,形成声势,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要持续抓好信息简报工作,把信息简报作为反映各院工作动态、相互交流经验做法、促进共同学习进步的重要平台。各院在信息的视角选取、谋篇布局、文字运用等方面要始终围绕“规范司法行为”主题,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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