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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渎职犯罪案件分析
时间:2016-08-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基本案情

2014311445分许,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的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内,两辆运输甲醇的铰接列车追尾相撞,前车甲醇泄漏起火燃烧,隧道内滞留的另外两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31辆煤炭运输车等车辆被引燃引爆,造成40人死亡、12人受伤和42辆车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197万元。2014313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公安部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经调查认定,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4329日,晋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原副局长杜涛一、晋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原货运管理科科长张捷被晋城市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同年410日,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次日由晋城市公安局执行逮捕。2014723日,泽州县人民检察院以杜涛一、张捷犯玩忽职守罪向泽州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泽州县人民法院于2015116日作出判决:被告人杜涛一犯罪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张捷犯罪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43月至5月期间,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三支队八大队原大队长陈利钧、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三支队八大队民警郝帅华泽州县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马春平、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晋城路政大队原负责人王锦、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信息监控中心原监控班长段珊珊被城区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2015116日,泽州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陈利钧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郝华帅犯罪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5115日,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马春平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被告人王锦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段珊珊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二、案件特点

(一)事故造成的损失后果十分严重。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造成40人死亡、12人受伤和42辆车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197万元。

(二)涉案人员罪名集中,主要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涉案人员均有履行一定职责的责任,但是应为而不为,或者不应为而为之,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例如,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工作人员杜涛一、张捷在工作期间,年审工作流于形式,导致肇事车辆晋E2932挂车的罐体允许充装的质量大于车辆核定载质量,小车大罐”的本质超载现象长期存在;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信息监控中心原监控班长段珊珊,事发当天,发现晋济高速煤焦车辆较多,发生拥堵,均未及时向信息中心值班领导进行汇报,也未按公司《晋城高速公路保畅通保安全应急预案》中规定的三级响应程序通知路政、收费、交警、煤检部门,导致道路拥堵,事发隧道内车辆滞留。

(三)事故涉案人员、违纪人员较多。事故经过国务院成立的联合调查组调查后,认定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我市检察机关以玩忽职守罪名对11人立案调查,河南检察机关以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罪名对10人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对11人采取司法措施。相关纪检部门对33人违纪行为作出了处理。

三、杜涛一等人玩忽职守案暴露出的问题

一是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不力。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市普货、危货运输企业资格审核、日常监督、车辆年审、超载治理等工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工作人员杜涛一、张捷在工作期间,对晋城市福安达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多次运政执法监督检查,均未发现该公司肇事车辆晋E23504/E2932挂的牵引吨位与挂车核载质量明显不匹配,存在“小马拉大车”的安全隐患。在2012年度、2013年度的危货车辆年审工作中落实不力,使年审工作流于形式,导致肇事车辆晋E2932挂车的罐体允许充装的质量大于车辆核定载质量,“小车大罐”的本质超载现象长期存在。在20141月福安达物流公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换发审核工作中,未认真审核,未发现晋E2932挂车的罐体检验报告中“铭牌额定容”一栏为空白,使得该公司的道路危险运输许可证顺利换发。

二是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对高速公路管理和拥堵信息处置不到位。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晋济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单位,对晋济高速公路煤焦管理站在泽州收费站前方违规设立指挥岗的请求采取默许态度,未予制止;企业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启动标准不明确,培训和演练不到位;信息监控中心发现道路拥堵后,未按应急响应要求及时通知高速交警、煤焦管理站,也未对拥堵情况进行跟踪和处理;泽州收费站未主动向煤焦管理站提出疏导措施建议。

三是山西省公安高速交警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山西省公安高速交警三支队八大队未能预判晋济高速公路解除封闭措施后车辆集中驶入高速公路情况,拥堵情况出现后,对事故路段交通巡查、疏导不力,未积极主动协调泽州收费站、煤焦管理站等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疏导车辆。山西省公安高速交警三支队指导督促八大队开展路面交通巡查、疏导工作不到位,对八大队业务培训教育不到位。

四是山西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研究院槽车罐车质量安全检验站为晋E2932挂使用罐体出具了“允许使用”的委托检验报告。晋城市福安达物流有限公司晋E2932挂使用罐体未安装紧急切断阀,不符合GB18564.1-2006标准要求中5.8的规定,属于不合格产品,且改变了充装介质。

四、针对上述问题的相关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一要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使行政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升道路运输行业行政执法人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明白自身工作责任和使命的重大性,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二要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政教育,树立法制观念,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三要开展警示教育,使执法人员深刻认识职务犯罪的危害性。运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鞭策执法人员廉政勤政,依法执法。

(二)完善管理体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一要健全对重要业务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对一些权力比较集中,比较敏感的重要业务环节,要科学地进行内部权力分解和职能划分,建立全新的业务管理体制。二是研究降低高风险岗位廉政风险的有效措施,可以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确定部分工作环节为高风险岗位,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确定降低这些高风险岗位廉政风险的具体措施,以防患于未然。三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使行政执法权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实行业务公开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各部门职责权限、机构设置、基本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执法权限及其法律依据、执法人员应履行的义务。四要借助现代高科技信息化技术,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和监督措施。

(三)加强监督力度,严查违法行为

结合辖区实际,路面执勤民警必须加大对通行路线和禁行区域巡查,加大对未悬挂警示标志车辆的检查力度,加强对未悬挂危险化学品标志或有嫌疑货运车辆的检查,对超载、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从严处罚,对无资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同时,严格落实24小时危化品运输车辆检查登记制度,并对车辆轮胎状况、灭火器配备等情况进行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及时消除隐患。以严管高压态势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大对危化品运输车违反夜间禁行规定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到重点违法查处一起、安全隐患消除一起。

(四)做好恶劣天气事故预防及事故快清快处工作

交管部门须加强与急救、消防等部门的联动,遇有恶劣天气预警提前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及时启动恶劣天气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提高交通勤务等级,严防雨、雪、雾霾恶劣天气追尾、多车相撞事故的发生。遇有需封闭高速公路和山区公路时,充分利用道路信息显示屏、交通广播、微信等新型媒体,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组织实施车辆分流,防止出现长时间严重交通拥堵。一旦发生事故,做好事故快清快处工作,尽快清除现场,恢复交通,以免发生次生事故。

(五)构建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形成预防合力

一是行政执法机关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工作,及时提供有关犯罪线索,检察机关认真钻研行政执法机关的有关专业知识,熟悉工作流程和有关规定,确保对违法人员有效查处。二是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成立专门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小组,剖析案件的特点、发案原因及规律,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广大行政执法人员。三是共同开展职务犯罪调研,研究各个时期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系统预防,进行预测性分析研究,分析行政执法人员犯罪可能出现的新变化,提出防范对策,使行政执法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预防工作的成效,有效遏制和减少行政执法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

(六)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在全社会、全行业加强宣传教育,让“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人心,强化运输安全,不仅要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同时必须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要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运输安全的重要性,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对从业人员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案例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技能。驾驶员和押运员要了解运载的危化品特性、应急处置方法、报警等知识,做到应知应会,车辆驾驶人员要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查获的影响运输安全的违规车主要严厉处罚,并且加以曝光,造成舆论压力的打击态势,使违规行为无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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