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陵川检察院举行拟不起诉案件听证会,就两起危险驾驶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值班律师等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主办检察官分别介绍了两起案件的基本案情,详细阐述了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检察官认为,2人均构成危险驾驶罪,但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良好,未造成其他社会危害,且真诚悔罪,拟作出不起诉决定。
参会人员在认真听取案件情况,了解拟被不起诉人认罪悔罪态度后逐一发表了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听证的两起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落实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拟不起诉的处理既严格依据了法律,又兼顾了情理,彰显了司法公正,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在广泛听取意见的情况下,依法对2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官提醒:醉酒驾驶机动车,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犯罪行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关爱家人,关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