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检察业务_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检察院
首页 本院动态 领导简介 检察业务 队伍建设 检察视频 检察理论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中国检察听证网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
家庭矛盾引纠纷致人轻伤 检察履职化解矛盾促和谐
时间:2022-12-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对自己酒后冲动伤害自家亲人的行为特别后悔,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以后一定牢记教训,珍惜生活,好好对待自己的妻子和她的家人。近日,在陵川县检察院送达不起诉决定时,王某满脸悔意地说。


案情概括








































20222月,王某与妻子离婚后,认为与其妻子感情不好是由于岳父对其生活琐事过于苛责,遂对岳父一家多有不满。3月的一天深夜,犯罪嫌疑人王某酒后和朋友到其前妻家讨要说法,敲门未果后,王某将停放在前妻家门口汽车挡风玻璃砸坏,杜某(系犯罪嫌疑人王某前岳父)开门查看情况时,双方发生言语冲突。杜某在此过程中有持木棍殴打王某和其朋友的行为,后王某拿出藏在身上的菜刀,争执拉扯过程中将杜某砍伤。案发后王某第一时间报警和拨打120救助被害人。经陵川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杜某损伤评为轻伤二级。


检察履职








































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达到起诉标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双方已经达成赔偿协议,获得谅解,同时承办检察官注意到王某与其前妻已于2022年6月复婚,其妻怀有身孕临近生产。承办检察官认为对王某提起公诉,不但不利于化解其和岳父杜某的家庭矛盾,判决后,其背负的刑事处罚犯罪前科很有可能致使刚刚复婚的一个家庭面临更大的问题。综合考虑案发原因、社会危险性以及更有利于化解家庭矛盾,保障生活等因素,承办检察官建议对王某依法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


公开听证








































202211,陵川县检察院召开王某故意伤害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侦查机关代表、值班律师等参加听证会并发表意见。在场的听证员一致认为,王某与被害人系亲属关系,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在案发后王某第一时间救助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考虑到其与妻子已复婚,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维护了王某家庭的和谐,也能更好地缓解其家庭矛盾,帮助其牢记教训,珍惜生活,展现了检察温度。




检察官提醒



本案是一起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纠纷,王某和杜某在见面后没有控制好情绪,口出恶言,暴力相向,从而导致案件的发生。近年来,因婚姻家庭矛盾导致的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案件与日俱增,对社会稳定也造成了许多不利影响。

恋爱虽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婚姻意味着爱情,也承载着责任,遇到问题出口成“脏”甚至打架伤人,是十分不理智的,严重的也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检察要闻  
【典型案例】山西检察机关知...
应勇: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 一体...
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涉婚介婚恋犯罪促...
最高检发布2025年检察听证典型案例
一图读懂2025年最高检工作报告
十张海报带您领略“高质效办好每一...
全省民事检察工作推进会召开
最高检发布5件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
本院动态  
“晋”距离看未检——“检爱携手,...
实战砺能,锤炼精兵!晋城市检察院...
晋城市检察院调研组在高平市检察院...
晋城市检察院调研组在阳城县检察院...
喜报!晋城市人民检察院、阳城县人...
暖阳普法丨自我保护从娃娃抓起
【五四特辑】坚定初心 重塑理想
【五四特辑】逐光生长 向阳而立
检察视频  
【晋城暖阳未检品牌宣传片发布
【晋城暖阳未检品牌宣传片发布
张兆星:坚持公益守护 源自内心热爱
张兆星:坚持公益守护 源自内心热爱
高彩霞:是权力,更是责任
高彩霞:是权力,更是责任
微视频:解铃
微视频:解铃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晋城市迎宾路219号 邮编:048000 电话:0356-2060086
   效能投诉电话:03562060090  电子邮箱:jcsrmjcyzzb@163.com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晋城微信公众号 晋城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