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至9月,晋城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平安晋城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693人,不捕253人;共决定起诉1960人,不起诉809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2%;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8.3%;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8.6%。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 立案监督。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266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261件,占监督数的98.1%。
2.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39件次,监督采纳率为98.9%。
3. 刑事抗诉。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5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8件(含往期案件),占审结总数的100%。
4.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件次,同期审判机关采纳率为114%(含往期案件)。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9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1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56人;对财产刑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28件。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犯罪案件1件2人。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件,法院同期采纳6件,采纳率为100%。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4件,法院同期采纳14件,采纳率为100%。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提出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3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支持起诉案件155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16件。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0件,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法院同期采纳率为100%。
(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件。
(一)立案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58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4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44件。
(二)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3件。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为100%。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15人,不捕11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40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决定起诉25人,不起诉33人。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4人,占审结数的36.4%。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29人。
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6人,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为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
(一)信访工作情况
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489件。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
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实际救助139人。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843件。其中,两级院检察长办理44件,占5.2%;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799件,占94.8%。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两级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9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