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评审程序,突出“评差”重点。实行“首评责任制”,初评环节由业务部门进行自评自查,未评出“较差”文书的,在抽评环节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回头看”“回头评”。经过复查复评,评出“较差”文书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部门负责人、办案检察官进行提醒谈话、通报批评,把评审责任落实到司法办案第一线,压实到案件具体承办人。“评差”工作中,重点查找证据分析、释法说理、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瑕疵和问题,全面提升评审质效。
二是充实评审力量,加大抽评力度。抽调市、县两级院检察官组成法律文书质量评审工作小组,对未评出“较差”文书的县级院和市院业务部门制作的文书进行抽评。截至目前,已组织4次文书抽评,抽评文书1615份,共评审出31份瑕疵文书。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在全市检察机关通报抽评情况,督促承办检察官认领问题,实现以评促学、以评促改。
三是提高优秀文书质量,发挥标杆示范作用。严格评审标准,坚持“评优不拔高”。对初评出的优秀文书进行再评、再审,并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逐份评审投票,确保最终评审出的优秀文书格式规范、要素齐全、说理到位、处理结果正确,同时在办案质效方面有引领性、示范性作用,实现学有榜样立标杆,引领更多的检察官制好文书办好案件。经过三轮筛选,第一季度最终评选出3份精品文书。
三、双管齐下各负其责
一是高度重视业务部门在文书评审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业务部门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或部门工作会议,采取个人自评、检察官互评、部门集体评等形式,围绕内容是否具体、说理分析是否深入透彻、格式是否规范等重点,对当月制发的“13+2”类重点文书逐份进行讲评,并按照“一案一表”要求,在《法律文书质量等级评审意见表》上签署评语。部门评审应当邀请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局和研究室列席,杜绝不痛不痒的“走过场”。
二是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的组织推动功能。强化统筹协调,按照分时分级分类原则,抓细抓实抓好市院和县级院文书评审工作,实现员额检察官重点检察法律文书评查全覆盖。采用普查、抽查、指定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评审质效,确保评出真优真差。借鉴降低“案-件比”的“五常”工作法:常查询、常对比、常分析、常提醒、常督促,实时关注活动开展情况,通过召开研讨会、推进会对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深入剖析,制定改进措施,并对工作开展滞后的县级院进行实地指导,确保文书评审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引入外部人员参与评审,提高评审公信力。积极邀请律师、法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评审。在评选第一季度优秀法律文书时,市院邀请了2名人民监督员参与评审监督,人民监督员从法律文书中反映的案件事实、证据、情理等方面进行监督评审,并就进一步提升优秀法律文书办案效果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城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案件评查员、律师代表对各业务部门初选的法律文书进行真评真选。
四、双效提升注重落实
一是严格追责问责,加强整改落实。制订《晋城市检察机关瑕疵、不合格文书责任落实实施细则(试行)》,对制作“较差”文书过多,情节较为严重的检察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强化评审结果应用,杜绝“干多干少没差别,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导向。注重以评促改,在全市检察机关点名通报文书制作不规范、低级错误频出的检察官,倒逼全体检察人员增强法律文书质量意识,自觉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提升文书制作水平。
二是将文书评审与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相结合,一体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敢于揭短亮丑,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的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法律文书评审结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担当和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将“13+2”类文书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文书有瑕疵、有错误的案件,不再评为精品案件。通过“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引导检察人员用心制作好每一份文书,牵引和带动更多检察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供稿:案管办
编辑:郜晋龙
审核:田 青
统筹:郝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