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晋城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市检察长会议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积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依法打击涉疫犯罪,统筹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努力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深入发展。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952人,同比下降15.1%;不捕79人,同比下降44%,不捕率为7.7%,同比减少3.5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2673人,同比下降5.8%;决定不起诉276人,不起诉率为9.4%,同比增加5.9个百分点。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2500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5%。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总体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下降的同时,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犯罪的数量同比上升,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犯罪240人,占起诉数的8.98%,同比增加3.84个百分点。
(二)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3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3人。受理审查起诉17人,经审查,决定起诉16人,占审结数的94.1%。
从起诉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所涉罪名看,诈骗罪为主,共起诉9人,占56.3%;此外,非法经营罪起诉2人、非法狩猎罪起诉2人、寻衅滋事罪起诉2人、妨害公务罪起诉1人。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 立案监督。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38件,同比下降34.5%,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31件,占监督数的81.5%,同比增加12.5个百分点。
2. 纠正漏捕、漏诉。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10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23人,同比分别下降37.5%、下降43.9%。
3.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88件次,同比下降67.3%,已纠正86件次,监督采纳率为97.7%,同比减少0.4个百分点。
4. 刑事抗诉。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29件,同比下降12.1%,法院同期审结10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5件,占审结总数的50%。
5.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7件次,同比下降50%,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14件次,占提出纠正数的82.4%。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2人,同期已纠正1人,占提出数的50%。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1件,同比下降79.9%;同期已纠正52件(含往期提出纠正数),占提出数的102%。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47人,同比下降58.3%;同期已纠正247人,占提出数的100%。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28件,同比持平;同期已纠正28件,占提出数的100%。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75件。提出抗诉3件,同比上升5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同比下降20%。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7件。提出检察建议11件,法院同期采纳11件,占提出数的100%。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28件。提出检察建议15件,法院同期采纳13件,占提出数的86.7%。
(四)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21件,经审查支持起诉20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8件。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8件,审结21件(含往期受理数)。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6件。提出检察建议15件,法院同期采纳15件,占提出数的100 %。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立案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76件,同比上升37.8%。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8件,占立案总数的4.9%;行政公益诉讼立案548件,占立案总数的95.1%。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适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19件,同比下降40.3%。其中,发出民事公告28件,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12.8%;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91件,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87.2%。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41件,占比最高,为64.4%;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36件,占16.4%;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0件,占4.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件,占0.4%;“等”外领域31件,占14.2%。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4件,同比下降33.3%,占立案数的2.4%,全部为民事公益诉讼。
(四)办案效果。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44.2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67.5亩,保护被污染土壤130.8亩,督促收回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397.7万元。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9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9人,附条件不起诉20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36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445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45件,实际救助人数72人。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涉恶犯罪126人,决定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63人。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批准逮捕14人,起诉30人;对涉及“套路贷”犯罪批准逮捕19人,起诉20人;对涉及扶贫资金犯罪逮捕1人,起诉1人;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批准逮捕12人,起诉21人。
(三)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20人,起诉22人。
(四)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964件。其中,检察长办理案件194件,占9.9%;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1770件,占90.1%。
(五)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3人次。其中,检察长列席9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69.2%;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4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