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能
1.制定辖区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2.依法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
3.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4.依法对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以及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6.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7.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8.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上级检察机关和市有关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实施相关人员的管理办法;协助市委有关部门对本院的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和考核;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本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的任免;负责管理本院直属机构;管理本院的教育培训工作。
9.组织领导本院的宣传工作。
10.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局、法警支队、计财装备技术部、机关党委办公室。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2959.98万元,2017年本年收入4097.92万元,同比减少金额为1137.94万元,同比下降27.77%,总收入下降原因主要是按照工作安排,2018年进行的项目减少。2018年本年支出为2733.67万元,2017年本年支出为3951.45万元,2018年支出比2017年减少1217.78万元,同比下降30.82%,总支出下降的原因是2018年项目支出金额明显下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959.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7.97万元,占比90.47%,其他收入282.01万元,占比9.53%,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金额均为0,占比均为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为273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6.95万元,占比67.20%,项目支出896.72万元,占比3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金额均为0,占比均为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2677.97万元,2017年本年收入2912.27万元,同比减少234.3万元,同比下降8.05%,总收入下降原因主要是按照工作安排,2018年进行的项目减少。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39.66万元,2017年为3151.18万元,2018年支出比2017年减少811.52万元,同比下降25.75%,总支出下降的原因是2018年项目支出金额明显下降。
(五)一般公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39.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48 %,与2017年相比减少811.52万元,同比下降25.75%。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支出金额明显下降。其中:人员经费1408.49万元,占比60.20%,日常公用经费308.88万元,占比13.20%,项目支出622.28万元,占比26.6%。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39.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48 %,与2017年相比减少811.52万元,同比下降25.75%。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支出金额明显下降。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158.88万元,2017年决算支出数为2510.43万元,减少351.55万元,同比下降14%。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维修、信息化运维、保安外包服务等保障检察工作正常开展的支出。主要原因为2018年厉行节约,相关的支出减少。2018年相应预算为2489.58万元,完成预算支出86.72%。2018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0.77万元,2018年相应预算为188.39万元,完成预算支出95.96%,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较2017年决算减少25.23万元,下降12.25%,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数量相对于2017年减少,因此对应的养老保险等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收入74.6万元,2017年预算收入80.38万元,同比下降7.19%,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其中:2018年公务接待1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院及其他相关部门交流工作、督查检查、办案等支出,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6万元,相比2017年68.38万元同期下降23.08%;公车购置费用为0,主要用于办案车辆所需燃油费、过路费、审车费、维修费、保险等支出,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为10万元,2017年为0,同比增加10万元,增加原因为我院2018年有因公出国(境)预算计划。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16.57万元,2017年支出27.94万元,同比下降40.69%。其中,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2.47万元,2017年为23.15万元,同比下降46.13%。主要是2018年我院公车实有车辆数减少,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的相关费用。2017年公务接待费为4.1万元, 2017年为4.79万元,同期下降14.41%。因公出国(境)两年支出均为0,支出数未发生变化。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8.88万元,2017年支出296.2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万元12.61万元,增长4.26%,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一次性的修缮项目,如未检办案区建设等支出为2018年特有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5.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2.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4.49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公务用车改革批准的保留车辆有2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车辆 1 辆、应急保障用车 2 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1)车辆情况
2019年我院现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机要用车1辆,应急公务用车2辆。
说明:公车改革后,我院移交给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车辆(其中:1辆拍卖,3辆在平台),因无相关财政批复,故无法减少我院车辆账面价值,即我院车辆账面价值为24辆车的金额。
(2)房屋情况
我院业务用房面积数为8121.05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是指除车辆、房屋土地外的固定资产,主要用于办案办公使用,价值为3968.43万元。
(4)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18年,我单位省级经费中没有单个项目金额达到300万元以上,故省级资金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个数为0,市级财政中有信息化项目中标价为308.28万元,基本达到预期项目要实现的目标。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意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检察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