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近日,阳城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未成年人涉罪案件举行不起诉宣告训诫暨送达“督促监护令”仪式。
不起诉宣告训诫
承办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阐明了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训诫教育,指出其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希望其能够深刻反思,吸取教训。涉罪未成年人表示,一定珍惜机会改过自新,今后自觉学法遵法守法,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关爱。
督促监护令
针对该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不起诉人监护人存在管教不力、监护缺位等问题,依法向其监护人发出了“督促监护令”,要求监护人要重视家庭教育,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今后与孩子多沟通交流,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下一步,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阳城检察院将借助社会专业力量,共同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进行跟踪督促指导,对监护人履行监护教育情况进行监督考察,用法治的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