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晋城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城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设置不规范问题未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城区人民政府、市残疾人联合会、城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代表作为案件当事人和其他参加人参加听证会。听证会特别邀请省检察院一级高级检察官助理黄玉洪等一行3人到会指导。
2021年10月份以来,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城区西街街道办事处秀水苑社区公厕、南街街道办事处白云社区、南村镇人民政府安监站、城区西上庄街道办事处晋泥小区、冯匠村等多处公厕没有无障碍通道及标识、无障碍洗手盆、无障碍厕位及安全抓杆,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要求,无法满足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如厕需求。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通过PPT全面展示了实地走访的19座公厕无障碍设施现状,说明了办案人员借助轮椅模拟现场使用情况以及邀请残疾人代表和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实地感受情况。阐释了城区人民政府负有无障碍设施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法律依据。城区人民政府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说明,市残联、城区残联就听证会议题发表了意见,听证员经过认真讨论,发表了听证意见。最后,省检察院一级高级检察官助理黄玉洪从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规范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社会价值等方面对公开听证会进行点评。
城区政府表示下一步将对辖区内172座公厕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标准,争取做到应改尽改,不断提升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规范化水平,为特殊群体创造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